2018年1月5日,江蘇省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則是發布消息稱,江蘇省消保委于2017年12月11日對北京百度網訊科技有限公司涉嫌違法獲取消費者個人信息及相關問題提起消費民事公益訴訟。2018年1月2日,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正式立案。
對此,百度詳細地回應了這場訴訟中江蘇省消保委對百度產品功能權限獲取的誤讀,并通過親自演示應用安裝過程來進行自證清白 在安卓機上安裝 手機百度 APP時每一步操作都會出現授權彈窗提醒,用戶可自行決定是否接受百度獲取其定位和存儲等權限,百度APP沒有出現越權行為。
完成 監聽 要費九牛二虎之力,尤其是當前6.0以上版本的安卓操作系統對安卓手機權限的申請更加嚴格,手機權限申請由手機系統決定,手機APP根本沒有機會進行越權操作。在手機旁邊說話就能實現監聽的情況,在技術上根本沒辦法實現。
坦率說, 被同意《芝麻服務協議》 這件事情中,螞蟻金服有自己的小心思,某些做法確實比較雞賊,在道德上確實詬病很多,但程序上總體是合法的。至于騰訊和百度兩家,則是因為公眾對技術缺乏了解,以至于造成了誤會。
公眾認知的幾個誤區不管怎樣,這一輪涉及BAT三家的數據隱私輿論危機都證明了一個問題:
公眾對大數據隱私的認知非常迫切,對大數據環境下個人隱私的保護也非常重視。
但是,這種認知有時候存在誤區。最簡單的說,上次某媒體微博發布了極光大數據里有關王者榮耀用戶畫像的一則消息。
下面有一則評論和回復非常具有代表性:
評論說 我只是想問,騰訊哪里來的這么詳細的數據,實名認證認證的不僅僅是年齡嗎?難道知道身份證號之后就要把別人的隱私調查個底朝天,然后做成數據在洋洋得意的公布出來?
下面有個懂大數據的朋友則是回復這位網友說 這是粗顆粒的數據,早就脫敏過了。只有群像,沒有單一的個體數據。評論之前最好去讀一讀數據相關的文章和資料。
大數據的采集、挖掘、提煉與分析本身是個技術壁壘很深,而且邏輯非常復雜的產業,大數據產業對公眾認知設立了高高的技術門檻,以至于經常會產生誤解。
簡單來說,對大數據的認知必須把握這幾個基本準則。
1、對于所有互聯網公司來說,都必須遵守所在國的法律規定。濫用數據必然會遭遇法律制裁,對BAT這樣的企業來說,法律永遠是制約數據使用的繩索,觸犯法律拿用戶隱私進行商業分析,隨時都會面臨法律監管。
2、大數據的使用時要進行脫敏的,對某些敏感信息通過脫敏規則進行數據的變形,實現敏感隱私數據的可靠保護。沒有任何一家互聯網企業敢直接拿著用戶數據就拿來使用。
3、大數據環境下的數據匿名技術也是大數據環境下的普遍使用的數據處理技術。個人其實在大數據面前早已經被分解成了一個個標簽的顆粒,單人的整體數據不可能會被提取。
4、大數據使用早已經進入了不觸及用戶隱私的階段。基于數據失真的技術通過添加噪音等方法,使敏感數據失真但同時保持某些數據或數據屬性不變,仍然可以保持某些統計方面的性質。阻塞與凝聚、差分隱私保護等技術能夠讓用戶在可以保證隱私的同時,使得大數據同時可以使用。
人們對大數據濫用的擔憂的確有必要性,這對巨頭來說,是一種必要的制約,但是過渡擔憂的話,則是有些杞人憂天。
大企業還需普及常識這次接二連三的事件,其實給了筆者很深的觸動。
因為很多在技術領域可能算是常識的問題,在公眾面前,由于對技術缺乏了解,形成了 大數據隱私恐慌 。結果很多時候公眾會不分青紅皂白,通過憤怒的方式去保護自己的權益。
這種心態值得理解,但是也需要企業去做引導,普及更多有關大數據隱私的常識。
可惜的是,現在很多公司忌疾畏醫,看到公眾的恐慌反而更畏首畏尾,在有關大數據使用這個問題上,三緘其口躲躲閃閃。
此前和某家BAT級別云計算業務負責人溝通時,提到說大數據采集、利用的問題,這家負責人擺手不談,稱容易會引發輿論危機。私下交流才發現,這位負責人認為大數據隱私的問題太過敏感,公眾對技術并不了解,容易造成誤解,多說無益。
但這種鴕鳥策略實際上并無太多好處,反而容易加深誤解。
就像是當年盛極一時的 寧波PX項目事件 ,公眾因為對這種石油煉化一體化項目存在認知誤解,認為對人體健康會造成惡劣影響。當地政府又躲躲閃閃不敢回應,造成了雙方誤解不斷加深。最后PX項目在全國范圍內遭到抵制,每去一個地方都會造成當地恐慌,隨之而來的則是群體性事件要求PX項下馬。
后來隨著產業技術人員、專家不斷普及PX項目的信息,公眾對其環保憂慮才逐漸淡化。
大數據利用就像是互聯網公司的PX項目,這次有關數據隱私的問題在開年就找上門來,也說明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不過不管是百度這次法庭自證清白,還是騰訊對李書福公開回應都對傳播大數據相關知識起到了重要作用。某種意義上來看,這對公眾跟深刻了解大數據隱私保護,會起到正向作用。
大數據幾乎是潮流。事實上,在未來,大企業還需要更多向公眾普及常識,消除公眾對大數據使用的恐慌。
文章編輯:CobiNet(寧波)
本公司專注于電訊配件,銅纜綜合布線系列領域產品研發生產超五類,六類,七類線,屏蔽模塊,配線架及相關模塊配件的研發和生產。
?2016-2019寧波科博通信技術有限公司版權所有浙ICP備16026074號